2017年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
| 招商动态 |2017-04-12
扶持
政策
彭阳县2017年肉牛产业发展
实施方案
为加快肉牛产业转型升级,促进肉牛规模化、标准化、产业化发展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按照全产业链、全价值链“双链”并举的发展思路,围绕培育全产业链龙头企业,充分发挥项目资金、产业扶贫、金融支持、财政资金“四两拨千斤”的作用,突出基地建设、良种繁育、饲草开发、节本增效、疫病防控、生态循环、屠宰销售等关键环节,走种、养、加、销一体化发展之路,实现肉牛产业扩量、提质、增效“三同步”和农民增收、企业增效、产业增速“三增”目标。
二、目标任务
围绕打造全产业链,培育龙头企业1家;新发展5头以上肉牛养殖户3000户、10头以上肉牛养殖大户300户、50头以上肉牛家庭牧场30家、20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5个;以古城镇为核心,重点打造2个万头肉牛养殖示范乡镇和4个千头肉牛养殖示范村;对养殖3头及以上基础母牛养殖场(户)当年繁育的犊牛实施“见犊补母”全覆盖,冷配改良肉牛3万头,改良率达到100%;翻拆种植紫花苜蓿3万亩,种植青贮饲料玉米3万亩,地膜玉米37万亩,调制玉米秸秆、全株饲料玉米和苜蓿打捆包膜青贮10万立方米(其中马铃薯秧贮1万吨),力争引进饲草加工企业新建大型饲草配送中心1处。
三、支持重点环节
(一)培育全产业链龙头企业。年内力争引进1家龙头企业,开展精深加工,开拓市场,培育品牌,带动企业、合作社和农户发展肉牛养殖。
屠宰加工厂建设。支持新引进的龙头企业完成屠宰厂建设,县人民政府与雨润集团公司签订协议在不违背现行政策的情况下,支持政策延续实施,对厂区外的水、电、路、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帮助给予解决。
屠宰养殖订单补贴。支持龙头企业与养殖户、合作社、养殖场和企业签订养殖订单,发展合作伙伴,建立产业联盟。屠宰企业以高于市场价收购的方式,签订养殖订单,企业收购县内饲养的肉牛进行屠宰加工,每头补贴200元。
冷链物流体系建设。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《关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》扶持政策,支持企业开发不同消费人群的优质高档牛肉产品,坚持线上线下结合、农超结合、基地和市场结合,利用电子商务、农超对接、冷链物流等销售模式,拓宽牛肉产品销售渠道,开拓高端市场。
品牌打造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。大力实施“六盘山生态农产品”品牌战略,积极开展“三品一标”认定认证,建设肉牛产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,依托“固原黄牛”地理标志品牌,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。
金融信贷与产业扶贫。加大财政支农和金融贷款力度,实行支农贷款贴息,支持龙头企业采取 “托管代养”、“订单养殖”、“户繁企育”等方式,与农户建立肉牛养殖利益联结机制,带动贫困户脱贫,推动产业发展。
(二)基础母牛扩群增量。全面推广冷配改良技术,实施“见犊补母”政策,发展高档肉牛和优质肉牛繁育。
实施“见犊补母”补贴。采取对养殖3头及以上基础母牛养殖场(户)当年繁育的犊牛实施“见犊补母”全覆盖,每头补助500元,补助资金除区、市项目计划安排外,缺口部分由县财政保障补贴。加强基础母牛信息化管理,确保全县基础母牛电子耳标佩戴率和信息平台传输率均达到100%。
主推冷配改良技术。主推西门塔尔和安格斯肉牛品种,实施冷配改良肉牛3万头,每支冻精国家良种补贴10元,每立升液氮补贴10元。高档肉牛繁育。引进国外优秀安格斯冻精,在为民牧业、佩东合作社2个牛场和挂马沟、温沟、任河、皇甫、何山、太寺、峁堡、文沟、黑牛沟、何塬10个行政村建立育种扩繁群,推广安格斯高代杂交改良,并进行性能测定和选育提高。优质肉牛繁育。挑选良种基础母牛进行扩繁,在任河和黄甫2个行政村开展二元(红安格斯+秦川)杂交扩繁,在新洼村开展三元(西门塔尔+安格斯+夏洛莱)杂交示范,逐步淘汰劣质品种,提高肉牛品质;争取区市支持,引进国外优秀西门塔尔冻精,在石岔、杨寨、梁壕、路寨、花芦、新洼、赵洼、周庄、陡坡、南山、刘河、城阳12个行政村建立基础母牛群,开展选配选育扩繁。
(三)肉牛养殖基地建设。依托农业产业化项目和产业扶贫项目,加大财政“以奖代补”力度,撬动社会投资,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。
5头以上肉牛养殖户培育。以产业扶贫建档立卡户为重点,培育5头以上肉牛养殖户3000户(其中非建档立卡户200户),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据《彭阳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培育扶持标准》,分别享受1.3万元、1万元和0.6万元补贴。非建档立卡户争取国家退牧还草项目,每户补助0.6万元。
10头以上肉牛养殖大户发展。以古城镇为核心,发展10头以上肉牛养殖大户300户,每户新建80平方米以上标准养殖暖棚、100立方米青贮池,种植牧草10亩,每户“以奖代补”1万元,争取国家退牧还草项目每户补贴0.6万元、县财政每户补贴0.4万元。
肉牛养殖家庭牧场建设。发展种养一体化的家庭牧场30家,每家养殖肉牛50头以上,建有500平方米标准养殖暖棚、300立方米青贮池,种植牧草50亩,配套消毒室15平方米,县财政“以奖代补”7.5万元(凡是历年享受100头及以上肉牛养殖场奖补资金的不予享受)。
肉牛规模养殖场建设。发展20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5个,对建设200头、300头及以上规模牛场,建场符合《宁夏标准化肉牛场建设规范》,基础圈棚、青贮池、饲草棚、消毒室、大门、围墙等设施符合标准要求,养殖存栏量达到建场规模的70%以上,县财政分别“以奖代补”30万元、45万元。
(四)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。对种植紫花苜蓿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、符合验收规范的,继续纳入国家振兴奶牛苜蓿发展行动项目补贴,每亩补贴600元;对农户种植紫花苜蓿的,争取利用国家退牧还草项目,每亩补助200元;财政全额补贴支持青贮饲料玉米种植,采购青贮饲料玉米种子90吨,种子以实物发放;力争引进1家饲草料加工企业,建成大型饲草料加工调制配送中心1处, 推广饲草料调制配送,对建成10万吨以上饲草配送中心的,以高于市场价订单收购当地农户饲草进行青贮,每立方米补贴30元。
(五)培育产业扶贫示范村。重点把古城镇挂马沟、红河镇文沟、黑牛沟和新集乡白草洼打造成全县产业扶贫肉牛养殖示范村,每个村适龄母牛冷配改良率达到100%,养牛户占全村农户的60%以上。建档立卡户享受2017年产业扶贫项目补助政策,非建档立卡户争取国家退牧还草项目,每户补助0.6万元,对种植苜蓿和饲料玉米的养牛户优先给予项目支持。
(六)强化支农贷款和养殖保险。用足用活财政支农贷款、金融扶贫贷款、农业投资公司产业贷款,解决企业、合作社、养殖户资金不足问题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基础母牛保额予以提高,对基础母牛保险保额每头分别提高为5000、7000、10000元三个档投保,保费分别为250、350、500元,其中区财政每头补贴75元,县财政每头分别补贴125、185、185元,养殖户分别缴纳50、90、240元,降低养殖风险。
(七)交易市场建设和疫病防控。支持建设古城镇高标准万头肉牛交易市场。切实加大口蹄疫、支原体肺炎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,严格落实免疫、监测、消毒、监管等关键措施,确保重大动物免疫率达到100%,有效抗体水平保持70%以上。健全规模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,建成病死动物掩埋场1处,提高疫病免疫保护屏障和防控能力,保障肉牛产业健康发展。
(八)推广节本增效饲养技术。支持3—5名专业技术骨干,分别给予4—5万元研发和技术推广经费,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规模养殖场,按照肉牛品种和生长阶段,分基础母牛、犊牛、育肥牛等不同类别,根据肉牛营养需求,结合当地饲草资源,分类试验示范并制定科学合理、经济廉价的饲料配方和饲养管理技术规范,逐步在全县推广应用,提高科学饲养水平,降低饲养成本,增加养殖效益。同时,大力推广青贮饲料玉米和苜蓿打捆包膜青贮等饲草调制技术,财政全额补贴采购青贮剂80公斤,保证饲草调制质量,实现饲草高效转化利用。
(九)粪污资源化利用。积极引进企业,建设生物有机肥加工厂。支持企业对养殖场粪便集中收集处理,加工制成生物有机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。对加工生物有机肥5000吨以上,每加工一吨给予100元补助,切实减少污染,实现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“双赢”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。成立彭阳县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综合、饲养管理、良种繁育、饲草料开发、疫病防控、屠宰加工和市场开拓与招商引资7个工作组,加强对肉牛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,保障推动肉牛产业提质增效,健康快速发展。
(二)明确责任。各乡镇要成立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,负责本乡镇肉牛产业建设任务落实;农牧局负责技术指导、监督检查、验收考核和补贴兑现等工作;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筹措和补贴资金兑付;扶贫办负责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兑现;国土局负责规模养殖场、家庭牧场和饲草配送中心建设用地审核报批,确保设施养殖、饲草加工用地合法。
(三)严格验收。对涉及建设内容补助项目和以奖代补资金,制定验收管理办法,明确验收标准、验收人员组成和资金兑付程序,做到阳光操作、公开透明,专项资金专款专用,严防虚报冒领,确保项目资金用于产业发展,发挥最大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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